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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助資格與金額:

參加校內各單位審定之校外實習,每學分實習獎助學金津貼二千元,每人至多申請四學分;本方案限非畢業必修課程且未領取校外實習薪資者。完成實習,獲該科目學分且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加發獎助二千元。

 

2.檢附文件:

(1)校外實習計畫或校外實習合約書。

(2)校外實習證明。

(3)校外實習成果報告表。

(4)本要點之一般申請表。

 

3.附件:

高教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獎勵要點申請表(一般申請表).doc

校外實習成果報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