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防治藥物濫用宣導--別碰大麻煩

別碰大麻煩
別碰大麻煩
一、近期發生網紅涉嫌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而逮捕,引起社會關注。
二、大麻在臺灣為第二級毒品,種植、運輸、販賣、轉讓、施用或持有,均構成犯罪行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承辦人: 林毅豪
聯絡電話: 9317186
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與軍訓組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