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請假均採線上申請,請假系統詳如下列說明。
申請方式: 由首頁“在校學生”→[學務項目]的“學務行政資訊系統”→學務系統→學生請假,辦理請假。
申請請假注意事項:
一、 考試週請假:
(1)在考試週期間,需申請請假者(含學校公假)皆從個人請假系統申請。
(2)考試期間非因公假、重病住院、喪假、產假或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不得辦理請假。
(詳細見學生請假規定第三條第二項與本校學生考試規則第十條)
二、 事假:
須於請假日期前提出申請。
(請同學確實勾選欲請假節次)
三、 病假:
(1)最遲須於返校後10日內申請,若超過10日者,將不予受理申請。
(2)請同學務必上傳當天看診收據或證明,亦可至本校衛生保健組(體育館2樓)由校醫看診,取得看診證明。
(3)預約看診單不可作為請假證明。
四、 生理假:
每月以1天為限。
五、 喪假:
提出申請,並附上證明文件。
(詳見學生請假規定第三條第五項)
六、 公假:
(1)個人公假可申請之事由:兵役事項、公務員或檢定考試、歲時祭儀。
(2)如為校內外重要公差或活動需申請公假者,請洽各單位或系所承辦人,由教職員工申請學校公假。)
(3)須於請假日期前提出申請,並附上證明文件。
(4)公假相關規定,請詳閱學生請假規定第三條第一項
七、 產假:
應檢具醫院或診所證明書。(詳見學生請假規定第三條第七項)
八、 如目前無證明文件,請勾選“事後補檔”,並於返校10日內上傳證明文件,如未附上證明文件者將於1週退回該筆請假申請。
九、 有任何請假相關訊息,將會寄送通知到您學校的e-mail信箱,請注意查收。
十、 學生請假後,可在申請介面查詢請假進度以及是否請假成功。
十一、相關請假事項,請詳閱學生請假規定:/var/file/4/1004/img/102/leaverules.pdf
十二、如有特殊請假需求,日間部學生請洽生輔與軍訓組(體育館2樓)林小姐,電話03-931-7150;
進修學制學生請洽進修推廣組(综合大樓2樓)李先生,電話03-931-7077。
如有系統相關問題,請洽系統組張先生,電話03-931-7134。
- 學生請假申請─步驟說明 (2).pdf
學生請假申請步驟
- 學生請假申請─步驟說明.pdf
學生請假申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