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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均採線上申請,請假系統詳如下列說明。

 

申請方式: 由首頁在校學生[學務項目]學務行政資訊系統學務系統學生請假,辦理請假。

 

申請請假注意事項:

一、 考試週請假:

      1在考試週期間,需申請請假者(含學校公假)皆從個人請假系統申請

      2考試期間非因公假、重病住院、喪假、產假或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不得辦理請假。

        (詳細見學生請假規定第三條第二項與本校學生考試規則第十條)

二、 事假:

        須於請假日期前提出申請。

        (請同學確實勾選欲請假節次)

三、 病假:

      1最遲須於返校後10日內申請,若超過10者,將不予受理申請。

      2)請同學務必上傳當天看診收據或證明,亦可至本校衛生保健組(體育館2)由校醫看診,取得看診證明

      3預約看診單不可作為請假證明

四、 生理假:

每月以1天為限。

五、 喪假:

        提出申請,並附上證明文件。

          (詳見學生請假規定第三條第五項)

六、 公假:

      1個人公假可申請之事由:兵役事項、公務員或檢定考試、歲時祭儀。 

      2如為校內外重要公差或活動需申請公假者,請洽各單位或系所承辦人,由教職員工申請學校公假。)

      3)須於請假日期前提出申請,並附上證明文件。

      4公假相關規定,請詳閱學生請假規定第三條第一項

七、 產假:

應檢具醫院或診所證明書。(詳見學生請假規定第三條第七項)

八、 如目前無證明文件,請勾選事後補檔,並於返校10日內上傳證明文件,如未附上證明文件者將於1週退回該筆請假申請

九、 有任何請假相關訊息,將會寄送通知到您學校的e-mail信箱,請注意查收。

十、 學生請假後,可在申請介面查詢請假進度以及是否請假成功。

十一、相關請假事項,請詳閱學生請假規定:/var/file/4/1004/img/102/leaverules.pdf

十二、如有特殊請假需求,日間部學生請洽生輔與軍訓組(體育館2)林小姐,電話03-931-7150

      進修學制學生請洽進修推廣組(综合大樓2)李先生,電話03-931-7077

如有系統相關問題,請洽系統組張先生,電話03-931-7134

承辦人: 林素雲
聯絡電話: 03-931-7150
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與軍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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