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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8-18【公告】115學年度「社團新生招募暨迎新活動補助」

為鼓勵本校學生社團把握115學年度開學初期新生招募及社團推廣之重要時機,積極辦理迎新、體驗及招生推廣活動,吸引新生認識社團、參與社團,並促進學生社團永續發展,特規劃「社團新生招募暨迎新活動補助」,提供符合資格之學生社團活動經費支持,相關申請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資格:凡屬本校已登記成立之學生社團並有參加本校114學年度「社團成果觀摩競賽」之學生社團,依規定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

(一)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社團於申請公告日起至115918日止,由社團檢附社團活動申請單、活動計畫書等申請表件(參附件一),研提申請案並繳至課外活動組。

(二)未於規定時程內申請活動補助之社團,將不予補助。經費有限,申請從速。

三、補助金額:

(一)每一學生社團以新臺幣1,000元為原則。

(二)實際補助金額得依申請社團數量、活動規模及年度經費額度,經校方審查後核定。

(三)每一社團以申請一案為限,不得重複申請本項補助與其他校內補助。

四、補助經費用途:

本補助經費以辦理新生招募及迎新活動所需之實際支出為原則,得用於:

(一)迎新活動材料、手作材料及體驗活動所需用品。

(二)社團招生推廣所需之文宣、展示及相關材料。

(三)活動期間提供參與學生之簡易茶點、零食或飲品。

(四)其他經審查認定與新生招募及迎新活動直接相關之必要支出。

前項經費不得挪作與本補助目的無關之支出,並應依本校學生社團相關經費補助及核銷規定辦理。

五、結案方式:

(一)活動執行經費之會計憑證(發票、收據等)日期須於計畫期程內,始得核銷,社團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及校內關帳前)完成經費核銷,未於時限內完成核銷者將不予受理。

(二)社團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至本校社團管理系統及課外活動組活動成果報告上傳網頁(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3aKPLtXAEEUdmg5Q8;表單路徑:課外活動組首頁/重要連結/社團活動成果報告上傳)。未於時限內完成結案者,次學期該項補助將不予受理申請。

六、其他未盡事宜,課外活動組保留最終解釋權,並以本經費執行情形隨時調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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