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學金」
公告 「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申請方式:申請人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凡家境清寒者,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申請)
(一)高中(職)學生經甄試或考試錄取國立大學(學院)工商學系日間部 (非二年制)並取得入學證明者,其高中、職畢業學業成績在八十分以上及德行評量或綜合表現評語優等。
(二)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工商學系日間部(非二年制)之本國學生,其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三)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工商學系日間部(非二年制)之本國學生因家遭變故休學擬復學者,其未休學前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二、應繳交資料:
(一) 依本會規定繳交「獎學金申請表格」。
(二) 自傳。
(三) 學業成績證明。
(四) 在學證明。
(五) 清寒證明。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www.lianteh.org.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417909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申請方式:申請人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凡家境清寒者,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申請)
(一)高中(職)學生經甄試或考試錄取國立大學(學院)工商學系日間部 (非二年制)並取得入學證明者,其高中、職畢業學業成績在八十分以上及德行評量或綜合表現評語優等。
(二)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工商學系日間部(非二年制)之本國學生,其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三)曾就讀於國立大學(學院)工商學系日間部(非二年制)之本國學生因家遭變故休學擬復學者,其未休學前每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在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優等。
二、應繳交資料:
(一) 依本會規定繳交「獎學金申請表格」。
(二) 自傳。
(三) 學業成績證明。
(四) 在學證明。
(五) 清寒證明。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www.lianteh.org.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417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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