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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8-06【提醒】國立宜蘭大學校內各場地借用事宜

近日發現,部分學生社團未依規定完成場地借用程序即使用校內場地。為維護校內場地管理秩序及保障各單位借用權益,請各社團於辦理活動前,務必依規定完成場地借用申請,並經核准後始得使用場地。

未完成場地借用申請或未經核准者,一律不得使用場地。如有未依規定逕行使用場地之情形,學校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敬請各社團共同遵守場地借用規範,配合相關管理措施,以維護校園場地使用秩序,謝謝大家的配合。

課外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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