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6-12【公告】115學年度社團辦公室配置說明
1.115學年度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分配,依「114學年度社團成果觀摩競賽結果」進行分配。詳見附件一。
2.為鼓勵社團踴躍參與特別獎競賽,海韻國際民俗舞蹈社、巧焙點心與烘焙技術研習社、美甲社及義行工場Goody志工團,原評列為甲等社團並另獲特別獎,爰調整為獨立辦公室使用;蔬食研究社原評列為乙等社團並另獲特別獎,爰調整為兩社團共享一辦公室;Lima原住民族聯誼社另獲特別獎,爰調整為多數社團共享一社辦。前揭調整措施僅適用於115學年度。
3.請各社團自行相互協調搬遷相關事宜,至遲於115年7月31日(星期五)前逕自完成搬遷。若有需要打一把新社辦鑰匙,可至課外組依規定辦理借用(當日借當日還),搬遷時務請打掃社辦及社辦前走廊。
4.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籌設新社團,自115學年度起,凡新成立之社團,學校將提供學生活動中心506-508室作為暫時社團空間,以協助新社團初期運作與發展。獲配使用506-508室之新社團,須配合參與當學年度之「社團成果觀摩競賽」。若未參與競賽,課外活動組將收回使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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