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
114-2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
申請日期:自115年8月1日起
申請方式:自行寄送申請
一、申請資格:
1. 家長條件(勞工本人)
符合以下非自願離職失業身分,於公告截止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 截止日前 3 個月內,曾請領過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
* 截止日前 1 年內曾請領上述給付/津貼,且近 3 個月內**就業未超過 30 天**。
* 截止日前 1 年內曾請領上述給付/津貼,且**總就業時間未超過 3 個月**。
* 於申請期間內辦理求職登記,並於截止日後 1 個月內取得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核付。
* (特殊情況:若因不可歸責因素無法請領給付,但能提出失業認定/職訓推介單及勞保局不予核付證明者亦可申請)
2. 子女條件(學生本人)
* 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
* 不包含以下對象:研究生、公費生、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延畢生等。
3. 限制排除
* 申請人(家長)本人若也在學,不得申請。
* 父母均符合資格時,**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料:
申請時請務必檢附以下文件(文件不齊且逾期未補正者將不予受理):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若配偶及子女不同戶籍,皆須提供)
3. 居留證影本(申請人或配偶為外國籍、大陸或港澳人士才需附上)
4. 子女在學註冊證明加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繳學費事實之證明文件)
5.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 加碼證明文件(欲申請獨力負擔家計加碼者,須依身分加附詳細戶籍謄本、報案紀錄、診斷證明或入獄通知等相關證明)
三,詳情請查看附件,相關網站(https://uwes.mol.gov.tw/login)
四、本案承辦:
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莊輔導員
電話:03-9317187 傳真:03-9361338
E-mail:lschuang@niu.edu.tw
申請日期:自115年8月1日起
申請方式:自行寄送申請
一、申請資格:
1. 家長條件(勞工本人)
符合以下非自願離職失業身分,於公告截止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 截止日前 3 個月內,曾請領過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
* 截止日前 1 年內曾請領上述給付/津貼,且近 3 個月內**就業未超過 30 天**。
* 截止日前 1 年內曾請領上述給付/津貼,且**總就業時間未超過 3 個月**。
* 於申請期間內辦理求職登記,並於截止日後 1 個月內取得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核付。
* (特殊情況:若因不可歸責因素無法請領給付,但能提出失業認定/職訓推介單及勞保局不予核付證明者亦可申請)
2. 子女條件(學生本人)
* 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
* 不包含以下對象:研究生、公費生、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延畢生等。
3. 限制排除
* 申請人(家長)本人若也在學,不得申請。
* 父母均符合資格時,**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料:
申請時請務必檢附以下文件(文件不齊且逾期未補正者將不予受理):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若配偶及子女不同戶籍,皆須提供)
3. 居留證影本(申請人或配偶為外國籍、大陸或港澳人士才需附上)
4. 子女在學註冊證明加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繳學費事實之證明文件)
5.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6. 加碼證明文件(欲申請獨力負擔家計加碼者,須依身分加附詳細戶籍謄本、報案紀錄、診斷證明或入獄通知等相關證明)
三,詳情請查看附件,相關網站(https://uwes.mol.gov.tw/login)
四、本案承辦:
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莊輔導員
電話:03-9317187 傳真:03-9361338
E-mail:lschuang@ni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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