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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21【公告】有關學生社團辦理活動核銷國內外講師鐘點費相關規定說明

為利學生社團辦理活動時講師鐘點費之經費核銷作業有所依循,並避免因文件或程序不符致影響核銷時程,茲就國內外講師鐘點費支給標準及應備文件說明如下,請依規定辦理:

一、國內講師鐘點費

(一)鐘點費支給標準:每小時最高以新臺幣2,000元為原則。
(二)機關補充保費:依規定須另計機關補充保費2.11%。
  計算範例:2,000 × 2.11% = 42元,該費用由社團補助經費內扣支應。
(三)核銷應備文件
  1. 已通過活動申請單影本。
  2. 經費預算表影本。
  3. 講座活動海報影本(須載明活動名稱、活動時間及講師姓名)。

二、國外講師鐘點費

(一)鐘點費支給標準:每小時最高以新臺幣2,000元為原則。
(二)機關補充保費:依規定須另計機關補充保費2.11%。
  計算範例:2,000 × 2.11% = 42元,該費用由社團補助經費內扣支應。
(三)外國人所得稅扣繳:依規定須扣繳6%所得稅。
  計算範例:2,000 × 6% = 120元,該費用由社團補助經費內扣支應。
(四)應備身分證明文件
  1. 外國人居留證影本。
  2. 工作證影本。
  (以上文件缺一不可)
(五)核銷應備文件
  1. 已通過活動申請單影本。
  2. 經費預算表影本。
  3. 講座活動海報影本(須載明活動名稱、活動時間及講師姓名)。

請各學生社團於邀請講師及規劃活動經費時,務必依前開規定辦理,並備齊相關文件,以利後續經費核銷作業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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