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相關事宜。
一、請全校師生使用正版書(含二手書),應注意如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涉及重製、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如欲利用他人著作,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三、大專校院學生掃描、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化整為零之掃描、影印,或任意下載、上傳他人論文,以及在網路轉傳來路不明的電子教科書等,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
四、智財局各項著作權宣導資訊連結如下,供全校師生參考、運用:
1.「校園著作權」專區:https://www.tipo.gov.tw/tw/copyright/701.html
2.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A:https://www.tipo.gov.tw/tw/copyright/771.html
3.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著作權基本觀念」課程: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45489
4.「宣導學生使用正版電子教科書」懶人包:https://www.tipo.gov.tw/tw/tipo1/86-55704.html
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涉及重製、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如欲利用他人著作,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三、大專校院學生掃描、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化整為零之掃描、影印,或任意下載、上傳他人論文,以及在網路轉傳來路不明的電子教科書等,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
四、智財局各項著作權宣導資訊連結如下,供全校師生參考、運用:
1.「校園著作權」專區:https://www.tipo.gov.tw/tw/copyright/701.html
2.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A:https://www.tipo.gov.tw/tw/copyright/771.html
3.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著作權基本觀念」課程: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45489
4.「宣導學生使用正版電子教科書」懶人包:https://www.tipo.gov.tw/tw/tipo1/86-55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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