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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公告「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
申請方式:自行線上申請

一、申請資格
本會培育之對象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申請者需詳實說明個人所獲得之留學獎助情況並檢附financial aids或scholarship、fellowship等相關證明。

二、應繳資料: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含個人求學歷程、生涯規劃、家庭經濟環境、社會服務看法、如何運用
本獎助學金等)。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大學部:大學歷年(每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碩士、博士生: 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
研究論文概要。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七)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證明、財稅證明等相關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可提出供評審參考。
(九)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莊輔導員
電話:03-9317187 傳真:03-9361338
E-mail:lschuang@ni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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