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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農業部辦理115年度「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作業計 畫」(簡稱農業部就學金)及相關作業程序案

一、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同性質之助學措施多訂有「已獲政府其他相關學雜費減免、補助或與補助學雜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領」之規定,爰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學生應擇一申領。
二、學生若對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有相關疑義,請逕向農業部就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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