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宜蘭大學學生「參與花蓮光復救災志工服務」時數採認申請
國立宜蘭大學學生參與花蓮光復救災志工服務,其服務時數採認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114年9月23日後,有參與花蓮光復救災志工服務者皆可申請。
(二)申請方式:填寫申請單並檢附車票票根、參與民間志工團體開立的服務證明、手機時間軸截圖及救災現場服務照片等任一項佐證資料。
(三)申請時間:114年10月2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若對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可洽本中心陳小姐(分機7178),或mail至yiyun@niu.edu.tw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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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宜蘭大學學生「參與花蓮光復救災志工服務」時數採認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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