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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4-1屏東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公告 「114-1屏東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16日止
申請方式:備妥申請資料,送交生輔軍訓組初審及彙整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於屏東縣6個月以上。
(二)學業:大學80分以上、研究所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且操行成績無記過,體育成績70分以上。
(三)
1.家境清寒(鄉公所之中/低收證明)。
2.家境突遭變故,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二、應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
(二) 在學證明。
(三)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鄉鎮公所開立)或導師證明。
(四)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五) 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影本(須學校蓋章)。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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