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4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獎學金」
公告 「114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獎學金」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止
申請方式:備妥申請資料,送交生輔軍訓組初審及彙整
一、申請資格:
(一)軍眷/低收/身障。
(二)前學年學業80/操行80。
(三)日間大學部/研究所/博士可申請。
二、應繳交資料:
(一)113學年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
(二)身分證明:
軍榮眷子女(擇一):
(1)學生家長「軍人身份證」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2)學生家長「榮民證」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3)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4)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
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lmcf.tw/message)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止
申請方式:備妥申請資料,送交生輔軍訓組初審及彙整
一、申請資格:
(一)軍眷/低收/身障。
(二)前學年學業80/操行80。
(三)日間大學部/研究所/博士可申請。
二、應繳交資料:
(一)113學年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
(二)身分證明:
軍榮眷子女(擇一):
(1)學生家長「軍人身份證」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2)學生家長「榮民證」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3)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
(4)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
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lmcf.tw/message)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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