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4年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培育營-媒體體驗」,請符合資格之同學踴躍報名參加。(第二次公告)

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培育營-媒體體驗

一、辦理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活動日期:114年7月14日(星期一)至7月16日(星期三),共計3天2夜。

(二)活動地點:暫定於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三、參加對象及人數

新住民子女及國人子女皆可參加,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住民子女: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規定之新住民子女(如簡章內附件),並限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

招收人數:預計招收50名學生(新住民子女40名及國人子女10名,曾參加新住民子女國內培育營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研習方式:

(一)專業課程:課程規劃主軸以媒體體驗及多元文化發展為主,規劃媒體識讀應用課程並參訪媒體機構,並結合錄製完整具創意的PODCAST節目傳遞新住民多元文化自我認同。

(二)依課程內容規劃成果發表會,並安排學員成果競賽,優選者3組,禮券新臺幣6,000元。

五、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14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以書面報名為主,並檢附下列資料;各文件依序放入信封袋,不需裝訂,信封標示「114年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培育營-媒體體驗」,掛號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移民輔導科收」。

(1)報名表(含中文自傳)。

(2)足資證明在學之證明(如有效學生證或學年度成績單)。

(3)語言檢定或學習證明(無則免附)。

(4)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5)經歷、特殊表現及得獎事蹟。

(6)其他佐證資料(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或其他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7)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8)新住民子女請附戶籍謄本,國人子女附身分證影本。

六、錄取公告: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暫訂)或另行通知。

七、聯絡資訊:02-23889393分機2372 張小姐。

八、檢附活動簡章(包含報名表及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1份,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https://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下載。

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培育營-媒體體驗活動簡章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