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檢送本校「學生社團暨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聘任作業與指導費核發要點」之修正後法規
【課外活動組通知】
主旨:檢送本校「學生社團暨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聘任作業與指導費核發要點」修正後法規,敬請逕行下載參閱。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3年11月15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通過、113年12月3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及113年12月18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10次會議修正通過。
二、修正後之法規全文詳如附件一,旨揭修正法規於114 學年度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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