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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檢送本校「學生社團暨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聘任作業與指導費核發要點」之修正後法規

【課外活動組通知】

主旨:檢送本校「學生社團暨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聘任作業與指導費核發要點」修正後法規,敬請逕行下載參閱。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3年11月15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通過、113年12月3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及113年12月18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10次會議修正通過。

二、修正後之法規全文詳如附件一,旨揭修正法規於114 學年度起實施。

附件一:國立宜蘭大學學生社團暨自治團體指導老師聘任作業與指導費核發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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