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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宜蘭大學學生諮商組 114學年度 實習諮商心理師 招募公告

國立宜蘭大學學生諮商組 114年全職實習招募

 

國立宜蘭大學 學生諮商組

114學年度徵募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一、應徵資格與名額

1.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需修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所規定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並完成實務課程實習(practicum)及格者,具基本諮商概念與能力者。

2. 預計招收名額:2名。

 

二、實習內容

1. 實習時間:民國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配合本校上班時間,每週以到校四整天為原則。

2. 實習項目: (1)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2)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3)心理評估(含測驗)與衡鑑 (4)心理衛生預防推廣(規劃與辦理班級輔導、心理衛生講座/活動等) (5)諮商輔導行政(參與本組諮商輔導行政工作與會議及其他交辦事宜)

 

三、實習權利與義務

1. 接受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由本組提供)。

2. 實習期間得參加相關研習。

3. 實習期滿且通過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四、申請方式

1.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二)24:00止,以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憑。

2. 申請資料:

(1)履歷:包含基本資料、學經歷、諮商相關經驗與訓練及特殊閱歷。

(2)自傳:包含為何選擇諮商這條路。

(3)實習計畫書:包含實習目標與期待、目前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4)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5)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英文檢定證明、其他專業訓練證明影本(若無則免)

3.寄送方式:請以PDF電子檔寄至 linyang@niu.edu.tw,主旨請寫「應徵114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姓名」,將會於3個工作日內回信收到資料,未收到回信請主動來電確認是否寄達。

 

五、甄選流程

1. 甄選流程包含資料審查與面試,通過資料審查後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面試,面試後 會以電話或e-mail通知錄取結果。

2. 面試日期:暫定為114年1月17日(五),以實際通知之時間為主。

 

六、附註

實習相關問題請洽學生諮商組 林心理師,TEL:03-931-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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