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灣國際造船公司113年度下半年獎學金」
公告「台灣國際造船公司113年度下半年獎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申請方式: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1.須具備多益成績600分(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2.且前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且無
記小過(含)以上處分者。(若學校成績評量採用等第制評量則依該校所訂之「等
第績分平均(GPA)單項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分)。
二、應繳交資料:
(1) 檢具「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書」(如附件一)。
(2) 檢具學生證、身分證影本。
(3) 檢具學業(含操行)成績單正本。
(4) 語文能力證明、個人證照、獎狀或其他能力證明資料。
(5) 檢附3個月內之體檢資料正本(如附件三)。
第 1 頁,共 7 頁
(6) 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公司管理處(812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台灣國
際造船公司管理處台船學院 高小姐收)。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申請方式: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1.須具備多益成績600分(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2.且前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且無
記小過(含)以上處分者。(若學校成績評量採用等第制評量則依該校所訂之「等
第績分平均(GPA)單項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分)。
二、應繳交資料:
(1) 檢具「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書」(如附件一)。
(2) 檢具學生證、身分證影本。
(3) 檢具學業(含操行)成績單正本。
(4) 語文能力證明、個人證照、獎狀或其他能力證明資料。
(5) 檢附3個月內之體檢資料正本(如附件三)。
第 1 頁,共 7 頁
(6) 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公司管理處(812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台灣國
際造船公司管理處台船學院 高小姐收)。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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