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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112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 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請彙整填寫「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
表1份,部分補助項目詳如注意事項,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
點費暨行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務請參閱附件注意事項妥為規
劃後提出申請。
三、本組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至111年12月10日截止。
四、為配合本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劃及推動大專與中小學生本土語
言發展,建請本計畫之活動設計與執行,融入美感教育或本土語言
教育,本部優先核予補助。
五、另因應疫情影響,可於本次計畫內預先研提備選方案(如改採
線上辦理),並於活動企劃書內詳述備選方案規劃內容(包含活動
使用之軟硬體設備、合作學校學生如何上線參與、活動內容規劃、
活動結束後回饋意見蒐整)等,經本部核定通過後,社團可視疫情
情況,彈性轉換備選方案。
六、若有相關疑義請聯繫:
(一)聯絡人:課外活動組鍾小姐。
(二)聯絡電話:03-931-7160。
(三)E-mail信箱:hjchung@ni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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