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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第2學期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獎助學金」

公告「114學年第2學期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3月24日。
申請方式:備妥申請文件送交至生輔軍訓組初審及彙整。

一、申請資格:
(ㄧ) 清寒獎學金:
1、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
2、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家境清寒證明。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指本縣高中(職)學校學生,成績優異自願留縣升學或前一學期成績優異,榮獲該校不分科各年級第一名並經學校推薦者。

二、應繳交資料:
(ㄧ)清寒獎學金: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註冊章)。
3、中/低收入戶證明(家庭清寒證明)。
4、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留縣升學續領者及成績優秀獎學金申請者得免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高中(職)就學期間,前學期學業總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數證明(取整數,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5、排名百分比數算法,係依學業成績分數由高至低排列計算。分數越高,百分比數越低。

三、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莊輔導員
電話: 03-9317187分機7187
E-mail:lschuang@ni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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