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1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公告 「114-1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止。
申請方式: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日間部大學生及碩士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113學年第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且目前仍在學中。
(三)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應繳交資料:
(一)助學金申請表(共2頁,請見附件一)
(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請見附件二)
(三)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不具此社會福利身份者,而是以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來申請助學金,請另檢附第8項相關資料)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114學年第1學期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蓋有新學期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
(六)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成績單無操行成績者,請另檢附操行成績證明。
如成績單上有等第成績也有百分制成績,請依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若無相對應之百分制成績,請提供就讀學校之『等第績分平均(GPA)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並依其對應之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
(七)在校期間獎懲紀錄證明(需有學校核章)
(八)因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而申請助學金者:【已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者,不用再提供此項資料】
1.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如醫療、疾病相關: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相關單據、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清寒證明不採列)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gesr.org.tw)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止。
申請方式: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日間部大學生及碩士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113學年第2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且目前仍在學中。
(三)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應繳交資料:
(一)助學金申請表(共2頁,請見附件一)
(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請見附件二)
(三)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不具此社會福利身份者,而是以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來申請助學金,請另檢附第8項相關資料)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114學年第1學期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蓋有新學期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
(六)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成績單無操行成績者,請另檢附操行成績證明。
如成績單上有等第成績也有百分制成績,請依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若無相對應之百分制成績,請提供就讀學校之『等第績分平均(GPA)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並依其對應之百分制成績填寫申請表。
(七)在校期間獎懲紀錄證明(需有學校核章)
(八)因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而申請助學金者:【已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者,不用再提供此項資料】
1.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如醫療、疾病相關: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相關單據、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清寒證明不採列)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gesr.org.tw)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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