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
申請方式:備妥申請資料,送交生輔軍訓組初審並彙整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基隆市6個月以上,清寒家庭。
(二) 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各科成績必須在六十五分以上。
(三) 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四) 家境清寒標準:經里辦公處證明家境清寒或列為中收入戶經區公所證明者。
二、應繳交資料: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三)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五)未享公費待遇證明書(如附件)。
(六)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Default.aspx)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莊輔導員
電話:03-9317187 傳真:03-9361338
E-mail:lschuang@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