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南市政府115-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公告「台南市政府115-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115年09月01日至115年10月07日止。
申請方式:備妥申請資料,送交生活輔導與軍訓組初審及彙整。

一、申請資格:
(一) 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
(二)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3支警告以上者。
(三) 限低收/特殊境遇/中低收/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之學生。

二、應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前一學期(114-2)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 獎懲紀錄及出勤紀錄(若學校已無出勤紀錄者請承辦人員核章)。
(四)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五) 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於白河、玉井、麻豆、永康、東南、歸仁、安南等7個地政事務所,新營、麻豆、臺南等3個監理站及善化區公所等11處設置「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如附件)成效良好,自106年8月1日起新增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綜合所得稅所得及稅籍資料查詢(債權人查調債務人除外),若學生有申請需求可就近辦理,請協助宣導此項服務。】一份。
(六)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一份。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Grants_Content.aspx?n=11EFF33070D6DF4B&sms=931FF851D2FB2128&s=6B84A3041B83304D )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