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 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申請日期:115年9月01日至115年9月30日止。
申請方式: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曾接受外科手術或心臟導管治療(例如:放置關閉器、支架、節律器、肺動脈瓣及電燒、氣球擴張等)
二、應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
(二)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疾病診斷表
(三)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
(四)健保IC卡影本
(五)作文
三、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莊輔導員
電話:03-9317187 傳真:03-9361338
E-mail:lschuang@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