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申請日期:自115年3月1日至115年3月15日止。
申請方式:自行網路申請
一、申請資格:
申請對象以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本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本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6年以上者。
(三)於本縣烏坵鄉設籍達 10年以上者。
二、應繳交資料:
(一)高中職、大專院校及國外大學學生:
1.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2.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國內研究生:
1.切結書(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2.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莊輔導員
電話: 03-9317187 分機7187
Email:lschuang@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