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查有多起學生社團未依本校規定辦理場地借用程序,擅自使用校內場地辦理活動之情形,已嚴重影響校內各大樓場地管理秩序,並造成相關管理單位實質困擾。
重申說明,校內各項場地之借用與使用,均應依本校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自即日起,凡未經核准即擅自使用場地者,將逕依「學生社團違規記點」規定予以處置,不再另行勸導或提醒。倘有屢犯、拒不配合或情節重大之情事,將視實際狀況,停止該社團一定期間或全面之場地借用及使用權利,必要時並得提報相關會議處理。
請各學生社團務必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影響自身社團運作及校內場地使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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