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本校畢業門檻「多元學習能力-服務奉獻領域」認列範疇說明

一、 依教育部 113 年 3 月 27 日臺教技通字第 1132300661 號函辦理。

二、 本校學則第46條所定畢業門檻「多元學習能力」下之「服務奉獻」領域,其規劃宗旨係鼓勵學生自主參與校內外公益活動。本領域與「非課程之強制性校園清掃」性質完全不同,並非強制學生參加勞動服務,亦不將勞作教育設定為畢業門檻。

三、 關於「服務奉獻」領域之具體服務樣態,皆由學生依個人意願「自行規劃參與」,舉例如下:

  • 校內服務: 擔任單位行政志工、活動接待、圖書館志工等。
  • 社會服務: 參與公益團體活動、偏鄉服務、社區關懷等。

四、  本校畢業門檻之認列不包含「強制性清掃校園或社區」之行為。若學生參與之活動係屬非課程之例行性清掃勞動,將不列入本門檻之認列範疇。如有認列疑義,請洽【職涯發展中心 陳小姐 7178】。

職涯發展中心 敬啟
11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