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4-1新竹市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止。
申請方式:備妥申請資料,送交生輔軍訓組初審及彙整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
(二)學業/操行80且歐趴。
(三)無懲處紀錄。
(四)家境清寒。
二、應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
(二)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三)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困難證明文件。
(四)前學期成績單。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hc.edu.tw/)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