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請於課外組網站下載文件表單,填妥於時限內繳交紙本至課外活動組,並同步至社團管理系統更新上傳資料,各式期初需繳資料,茲分述如下:
一、【紙本 繳交】--->務請繳交至課外活動組各承辦人
(一) 社團社課/例行集會活動申請表
(二) 社團指導老師新聘異動表(無異動則無需繳交紙本,請於社團管理系統線上登錄即可)
(三) 專案活動計畫表
(四) 每週社課/例行集會計畫表
(五) 社團辦公室使用同意書
(六)學生活動中心場地借用切結書(非營利用途) (辦理各式活動如借用學生活動中心之場地都需要繳交)
二、【線上資料 繳交】--->請至社團管理系統 建置資料
(一)社團須將專案活動計畫表及每週例行集會計畫表,將兩檔案壓縮後上傳至社團管理系統 【請建置114-1學期資料】
(二)社團資料管理【請建置114-1學期資料】
(三)社團指導老師資料管理【請建置114-1學期資料】
(四)社員資料管理【請建置114-1學期資料】
備註:
1.開學第一週,社團(含系所學會)需借用課外組管轄之場地,辦理當學期社課,務於規定時間至課外組辦理借用。為符公平性,每社團預約場地以每週一次為限。場地申請日起3天內(114年9月10日前),繳交114學年度第1學期社團(含系所學會)期初資料,未依規定繳交,場地申請將予以取消,記1點。
2.開學第三週後,社團(含系所學會)如需借用課外組管轄之場地,每週要借第2~3個時段辦理社課,請於第三週預約完場地後當日繳交114學年度第1學期社團(含系所學會)期初資料。未依規定繳交,場地申請將予以取消,記1點。
3.非屬前2點,請依規定於開學第三週(114年9月26日前),完成社團(含系所學會)期初資料繳交。
4.逾時未繳交者,列違規記2點、該學期不得借用器材及不補助該學期活動經費。
第一次公告:114/7/31
第二次公告(提醒):1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