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華龍順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公告「中華龍順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申請日期:自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
申請方式: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應在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申請,且同一項目在六個月內以救助一次為原則。


二、應繳交資料:
(一)詳情請見附件急難救助辦法之表單
(二)已領有其他補助請註明。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https://reurl.cc/b9394o)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