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第十一屆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 」

公告「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第十一屆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止
申請方式:自行寄件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在國內任一大學、研究所、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
夜校、補校、實習生、外籍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為實際幫助弱勢學生,取消學業成績設限,但為鼓勵學生上進,改由學生需
於申請時說明獎學金使用規劃,及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
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本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級成
績申請,大專畢業當學期成績(四年級第二學期)不得申請。
(四)在學之本國籍 25 歲以下學生。
(五)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六)符合第一階段獎學金領取資格者,須本人參加獎學金頒獎典禮(地點於宜蘭縣
政府,無法以他人代參加),若不克參加者將取消領取資格(本會未提供交通費)。

二、應繳交資料:
1.戶口名簿(含地址頁)或戶籍謄本或個人身份證影本(可辨識戶籍地址)。
2.在校期間成績證明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至本會 FB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gir.edu/),選擇一篇文章按讚並
留言,後將上述完成情形截圖、整理,連同 FB 帳號名一併提供。
4.親筆撰寫申請理由說明:包含獎學金使用規劃、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
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本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並簡單敘述自己對於綠色環保親身實踐的感想。
5.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
准函影本、申請人殘障手冊或其他社福單位證明(如家扶基金會)。
6.急難救助認定基準,(1)家庭已無足資辦理基本葬埋之存款或收入。(2)家庭已無
足資維持基本生計之存款或收入。(3)家庭經濟狀況明顯無法維持基本生計。訪
視小組即會進行實地訪視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網址:)

四、本案承辦:宜蘭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與軍訓組李輔導員
電話:03-9317294 傳真:03-9361338
E-mail:jwlee@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