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111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延長
一、受理期限:原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止,延至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17時止。
二、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111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含附件)。
三、應備資料本紙如下,另將電子檔(word)mail至tiliu@niu.edu.tw。
四、申請檔案(紙本及電子檔):
(一)計畫申請書(附件1-1)
(二)申請計畫彙總表(附件1-2)
(三)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附件1-3)
(四)計畫申請表(附件1-4)
(五)企劃書
五、聯絡資訊:
(一)承辦人:劉大哥
(二)電話:03-931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