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外-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110年第一屆清寒弱勢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一)大專校院大學部在學生 (二)領取110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所得級距為第4級獲第5級。 (三)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四)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記錄) (五)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15,000元,共16名。 (二)本獎助金連續舉辦4年(110-113年度) (三)大學期間獲得2次(可跨屆)本獎學金者 可申請為「九如禪林之友」,可參與多項公益活動等。 三、申請期限 申請日期:110/11/08~110/12/31 四、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料 1.申請表 2.學校證明文件正本 3.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4.最近一學期德行成績單(無德行分數或等地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5.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6.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良民證) 7.上年度家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8.自傳(包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 9.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或榮譽證明。 (二)申請方式: 1."自行送件",請備妥上述資料,以紙本寄送至338013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90之66號,邱創裕專員收。 2.僅受理書面資料及郵件寄送。 3.申請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