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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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大學112-1學期就學貸款申辦說明 (新舊生均適用) 公告日期112/06/01
(一)申請就學貸款對象: 本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本校具正式學籍者。 (二)申請就學貸款之合格條件(依家庭年所得不同分A類、B類、C類): 1.A類--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下者。(就學及緩繳期間免付利息) 2.B類--家庭年收入114萬至120萬元間。(就學及緩繳期間自付半息,應自銀行撥款日次月起按月付息) 3.C類--家庭年收入在120萬以上,無法辦理就學貸款,如有兄弟姐妹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亦可辦理。 (就學及緩繳期間需自付全息,應自銀行撥款日次月起按月付息)
重要提醒~就學貸款每個學期都要向臺灣銀行重新申請
二、申貸步驟: 步驟一:👉列印112學年度第1學期繳費單 →選擇宜蘭大學 →填入學號 →通行識別碼為身分證號(英文為大寫) *有減免資格者,務必先辦理減免手續,始能辦理就學貸款。 步驟二:辦理對保(112年08月16日起至112年09月11日止) (一)臨櫃對保: ※ 初次申貸,年滿18歲以上由父親或母親其一方(或監護人)陪同前往臺銀擔任保證人。 ※ 對保必攜文件:就貸申請書、學生和家長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學校繳 費單、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詳列記事)。 (二)線上申貸: ※ 請注意 !第一次申貸須臨櫃辦理,不適用線上申貸。 *各項欄位金額請參考繳費單資訊填寫,請勿合併列計。 步驟三:※ 填報本校👉「教務暨學務行政資訊系統」 →進入後點選左列下方學務系統 →就學貸款 →學生申請與查詢 →申請就學貸款 →按同意填報 ※ 填報時,請依對保單資訊填入申貸金額;加貸住宿費、書籍費及生活費者勾選完畢後, 需列印切結書後再按送出。 👉國立宜蘭大學就學貸款切結書 (下載空白檔案) 步驟四:※ 請將「學校繳費單」及「臺銀對保單第二聯」(加貸者須列印切結書及附上存摺影本) 以掛號方式寄回學校。(260) 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生輔組就學貸款收 ※ 親送者請於開學一週內繳至體育館二樓生輔組。 (舊生繳交資料最後期限:112年09月15日16時止) 步驟五: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資格符合,完成申貸;資格不符合,補繳學雜費。 *以上步驟若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 臺灣銀行對保相關問題039355121#214。 本校就學貸款相關問題039317189。
三、可貸金額: (一)最高可貸金額 = 學雜費(依各系所列計)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350元 + 保險費450元 可加貸金額與項目:書籍費 3,000元;住宿費 9,500元 *再次提醒各項欄位金額分開填寫,請勿合併列計。 (二)生活費: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可貸金額20,000元為上限;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可貸金額40,000元 為上限。(請檢附證明至臺灣銀行臨櫃辦理)。
四、注意事項: (一)各學制資料繳交起訖時間: 1.大學部舊生:112年8月8日至9月15日16時止。 2.大學部新生:112年8月30日至9月15日16時止。 3.延修生:112年9月8日至9月22日16時止。 4.碩博士生:112年8月22日至9月15日16時止。 (二)有加貸書籍費、住宿費及生活費之同學,請務必繳交學生本人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以利撥款作業。 (已繳交過則無須再繳)。 (三)學生至臺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後,學校會將資料彙整上傳教育部彙報系統,由財政資訊中心審核家庭年所 得,確認資格符合後,始能向臺灣銀行申請款項,約開學後第14週完成撥款作業,請同學耐心等候。 (四)本公告內容未盡事宜,依教育部最新公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五、政策宣導: 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的免費贈與,而是一種優惠,其目的係培育國家人才,幫助在學學生求學期間,毋須顧慮學費,專心向學所提供的一項優惠貸款。故須配合教育部法令辦理查調家庭前一年所得收入,並視家庭總所得結果,斟酌負擔貸款之利息。(目前利率為1.525%,利率係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15%浮動計息)
『就學貸款非社會福利,亦非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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